分字的字义
☆分〈动〉
☆(会意。从八,从刀。“八”就是分;从“刀”,是以刀剖物,使之分开的意思。本义:一分为二)
☆辨别,区分
☆分给,分配
☆离开;离别
☆分派,委派某人到某一岗位上去或担任某一职务。
☆分散
☆把…隔开成两半
☆排解,调和矛盾
☆分担,共同承担
☆分〈名〉
☆表示分数。
☆计数单位的十分之一。
☆节候名。
☆分〈量〉
☆时间单位,等于1/60小时,或60秒
☆角度测量单位,等于1/60度或60秒
☆长度单位,寸的十分之一
☆用数字表示的质量等级(如牲口或黄油的等级);常以100分为最高等级,并根据某种规定的方案,对一些指定的重要特征(如形态、皮毛的情况、香味等)分配分数,总分恰为100分
☆分〈副〉
☆分头;分别
☆分〈形〉
☆分出的(部分)。如:分店;分号;分行;分卡(分站)
☆通“纷”。乱,杂
分字的康熙字典详解
【唐韻】府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方文切,?音餴。【說文】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【易·繫辭】物以羣分。又【增韻】裂也,判也。又【廣韻】賦也,施也。【增韻】與也。又【玉篇】隔也。又【前漢·律歷志】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【公羊傳·莊二年】師喪分焉。【荀子·仲尼篇】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【左傳·哀元年】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【荀子·儒效篇】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【淮南子·繆稱訓】禍之生也分分。【註】猶紛紛。又【周禮·天官】以待國之匪頒。【註】匪讀爲分。又【唐韻】扶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符問切,?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【禮·禮運】禮達而分定。又均也,分劑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毋求多。又分位也。【漢諸葛亮出師表】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又【集韻】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【左傳·僖元年】救患分災。又【正韻】府吻切,音粉。【爾雅·釋器】律謂之分。【註】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又【韻補】叶膚容切,音丰。【曹植·七啓】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?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