麻以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麻
以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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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14日 | 1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十五日 | 丑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壬午 | 辛丑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水火 | 金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麻】麻这个字集合了清凉、舒适、医疗保健、中草药、自然景观、生长环境和勇敢坚韧的美好寓意,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名字。
【以】以这个字是充满了积极向上的气息,表示着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,用于起名时有着美好的意义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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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 | 麻 | 11 | 水 |
以 | 以 | 4 | 土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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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2】 | 【16】 | 【8】 | 【4】 | 【19】 |
【木】 | 【土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
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(厚重) 厚德载物,安富尊荣,财官双美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消极,境遇难安,易生不平之念,易患胃、脑部疾病。 (凶)
读音:má |
繁体:麻 |
笔画:11 |
部首:麻 |
麻字是什么意思:麻:草本植物。感觉不灵,漠不关心。表面粗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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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莫遐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謨加切,?音蟆。【玉篇】枲屬也。皮績爲布,子可食。【爾雅·釋草】枲麻。【疏】麻,一名枲。禹貢靑州云:厥貢岱畎絲枲是也。【禮·內則】女子執麻枲學女事,以共衣服。 又大麻有實者名苴,無實者名枲。【本草】雄者名枲麻,牡麻,雌者爲苴麻,茡麻。 又蕁麻。蕁本作䕭。見【本草圖經】。 又【詩·豳風】禾麻菽麥。【禮·月令】食麻與犬。【黃帝素問】麻麥稷黍豆,爲五穀。【正字通】麻,卽油麻。 又胡麻。【爾雅翼】胡麻,一名巨勝。【正字通】言其大而勝,卽今黑芝麻也。 又疏麻。【楚辭·九歌】折疏麻兮瑤華。【註】疏麻,神麻也。 又升麻、天麻,皆藥名。 又樂器。鼗鼓名。【爾雅·釋樂】大鼗謂之麻,小者謂之料。【註】麻者,音槪而長也。 又固麻。【南史·百濟傳】百濟國號王所都城曰固麻,邑曰簷魯,如中國言郡縣也。又【山海經】有壽麻國。 又地名。【左傳·成十三年】晉師及秦師戰于麻隧。【註】秦地。又【後漢·蓋延傳】南伐劉永,進取麻鄕。【註】麻鄕,縣名。 又姓。【風俗通】齊大夫麻嬰之後,漢麻達,註論語。 又朝廷綸命曰麻。【翰林志】唐中書,用黃白二麻爲綸命,其後翰林專掌白麻,中書獨用黃麻。 又【韻補】叶謨婆切。【詩·齊風】東門之池,可以漚麻。彼美淑姬,可與晤歌。 又叶眉波切,音摩。【潘岳·河陽詩】曲蓬何以直,託身依叢麻。黔黎竟何常,政在成民和。 【六書正譌】从?,音派,麻片也。从广人在屋下,治麻之意。俗作麻,从木,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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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谢惠连的《雪赋》:《曹风》以麻衣比色,楚谣以幽兰俪曲 |
读音:yǐ |
繁体:以 |
笔画:4 |
部首:人 |
以字是什么意思:以1、用,拿,把,如如以少胜多;表示时间、方位、数量的界限,如以前;表示目的,如以待时机等之义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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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字详解:〔古文〕㠯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【論語】視其所以。 又因也。【詩·邶風】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【左傳·昭十三年】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【註】以魯故也。【列子·周穆王篇】宋人執而問其以。 又用也。【論語】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【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】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【易·師卦】能以衆正。又【詩·周頌】侯彊侯以。【註】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 又同已。【孟子】無以,則王乎。 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【禮·燕禮】君曰:以我安。【註】猶與也。【魏書·李順傳】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【韓愈·剝啄行】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【註】韓文與多作以。 又【集韻】與似同。【易·明夷】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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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谢庄的《月赋》:臣闻沈潜既义,高明既经,日以阳德,月以阴灵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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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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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