植珀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植
珀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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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26日 | 23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廿七日 | 子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甲午 | 甲子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木火 | 木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植】植字作为一个美好的名字寓意,代表着人生不断发展、不断成长,注重自身修养,积极向上,关注环保与健康,并具有多元化的思维和行动。
【珀】珀这个字代表着珍贵、美丽、稀有和吉祥等美好寓意,是一个非常吉利的名字选择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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植 | 植 | 12 | 木 |
珀 | 珀 | 9 | 水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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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3】 | 【22】 | 【13】 | 【4】 | 【25】 |
【火】 | 【木】 | 【火】 | 【火】 | 【土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吉】 |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秋草逢霜)秋草逢霜,困难疾弱,虽出豪杰,人生波折。 (凶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成功运佳,向上发展容易达到目的,基础、境遇俱佳而安泰,必定长寿享福,配置吉祥。 (吉)
读音:zhí |
繁体:植 |
笔画:12 |
部首:木 |
植字是什么意思:植指栽种,种植,竖立,生长;通“志”,志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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植字详解:【唐韻】常職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丞職切,?音殖。【說文】戸植也。【爾雅·釋宮】植謂之傳,傳謂之突。【疏】植謂戸之維持鏁者也,植木爲之。又名傳。亦名突。 又【玉篇】根生之屬曰植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以土會之法,辨五地之物生。一山林,其植物宜皁物。二川澤,其植物宜膏物。三丘陵,其植物宜覈物。四墳衍,其植物宜莢物。五原隰,其植物宜叢物。【註】謂櫟、楊、柳、李、梅、王棘、萑葦之屬。 又樹立也。【左傳·襄三十年】鄭子產曰:?亡國也,其君弱植。【正義】草木爲植,物植爲樹,君志弱不樹立也。【周禮·地官】大田獵則萊山田之野,植虞旗于中。 又【集韻】【類篇】?逐力切,音直。立也。【詩·商頌】植我鼗鼓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直吏切,音緻。【博雅】槌也。 又【韻會】種也。 又懸蠶薄柱。【禮·月令】季春具曲植。 又枝榦之屬曰植。【周禮·大司馬】大役與慮事,屬其植。【註】植築城楨也。 又將領主帥監作者謂之植。【左傳·宣二年】宋華元爲植巡功。 又倚也。【論語】植其杖而芸。 又通置。【書·金縢】植璧秉珪。 又【集韻】時吏切,音侍。【賈誼·弔屈原文】方正倒植。 又【正韻】直意切。義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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植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李白的《树中草》:客土植危根,逢春犹不死 |
读音:pò |
繁体:珀 |
笔画:9 |
部首:王 |
珀字是什么意思:珀原义琥珀,松柏树脂的化石。琥珀为宝石,形容珍贵。珀的本义是“纯净”、“透明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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珀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正韻】普伯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匹陌切,?音拍。【玉篇】琥珀也。【集韻】出?賔國。【正字通】如血色,拭熱能吸芥。色黃明瑩,名蠟珀。色似松香,紅而且黃,名明珀。無紅色,如淺黃,多皺文,名水珀。如石重,色黃者,名石珀。文一路赤一路黃者,名花珀。淡者名金珀。黑者名黳珀。陶弘景曰:松脂千年化爲茯苓,又千年爲琥珀。孫愐曰:楓脂入地爲琥珀。韓保昇曰:木脂皆化,松楓多脂耳。段成式曰:龍血入地爲琥珀。又有燒成者。南蠻記,寧州沙中有蜂,岸崩則蜂出,土人燒治以爲琥珀。博物志亦云:燒蜂窠所作,如近日之玻瓈。亦番燒也。 又【集韻】通作魄。【前漢·西域傳】?賔國出珠璣,珊瑚,虎魄,璧流離。 又琥珀詞,樂器。卽火不思。【元志】天樂一部,有琵琶箜篌二,火不思二。火不思制似琵琶,直頭有小槽,圓腹如半瓶,以皮爲面,四絃皮絣同一孤柱。今山陝中州彈琥珀詞,其制似之。蓋火不思之轉語也。 又【韻補】叶匹辟切,音僻。【蘇轍·茯苓賦】經歷千載,化爲琥珀,受雨露以彌堅,與日月而終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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珀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李贺的《将进酒》:琉璃钟,琥珀浓,小槽酒滴真珠红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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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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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