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可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接
可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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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15日 | 4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十六日 | 寅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癸未 | 甲寅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水土 | 木木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接】用“接”作为起名的字,代表着与人相互交流、联系的美好寓意,同时还有包容、进取、互信的良好品质。
【可】可这个字有非常多美好的寓意,可以传达顺应时代、可爱可亲、可持续发展等多种含义。无论在起名或其他应用场景中,都是一种非常优秀的选择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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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 | 接 | 11 | 火 |
可 | 可 | 5 | 木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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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3】 | 【17】 | 【8】 | 【4】 | 【20】 |
【火】 | 【金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有所伸张,易生不平不满,害脑损肺,有遇难之虑,或陷于失子孤独和他灾。 (凶)
读音:jiē |
繁体:接 |
笔画:11 |
部首:扌 |
接字是什么意思:接意为承受;靠近;继续;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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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字详解:【唐韻】子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卽涉切,?音楫。【說文】交也。【廣韻】合也,會也。【易·蒙卦】子克家,剛柔接也。【疏】陽居卦內,接待羣隂。又【晉卦】晝日三接。【禮·表記】君子之接如水。【疏】如兩水相交,尋合而已。 又持也,受也,承也。【禮·曲禮】接下承弣。【註】接客手下也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漢興,接秦之弊。 又【增韻】接續也,連也。【禮·曲禮】堂上接武。【註】武,迹也。迹相接,謂每移足半躡之。【前漢·西域傳】烏秅國民接手飮。【註】自高山下谿㵎中飮水,故接連其手。 又近也。【儀禮·聘禮】賓立接西塾。 又捷也。【禮·曾子問】接祭而已矣。【疏】接,捷速也。速而祭之。 又反接,謂反縛兩手也。【前漢·?平傳】樊噲受詔卽反接。 又姓。【史記·孟子荀卿傳】接子,齊人,學黃老道德之術。【集韻】或作擑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疾葉切,音捷。【禮·內則】國君世子生,接以太牢。【註】接讀爲捷,勝也。謂食其母,使補虛强氣也。又【荀子·大略篇】先事慮事謂之接。【註】接讀爲捷,速也。 又測洽切,音鍤。與扱同。【周禮·地官·廩人】大祭祀,則共其接盛。【註】接讀爲扱。扱以授春人舂之。【疏】頒扱與春人。 又【集韻】色甲切,音霎。與翣同。【周禮·天官·縫人衣翣柳之材註】故書翣作接。 又檄頰切,音協。與挾同。亦持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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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王维的《汉江临泛 / 汉江临眺》:楚塞三湘接,荆门九派通 |
读音:kě |
繁体:可 |
笔画:5 |
部首:口 |
可字是什么意思:可指善、好、适当、合意、能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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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字详解:【唐韻】肯我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口我切,?音坷。【說文】肯也。【廣韻】許可也。【韻會】可者,否之對。【書·堯典】囂訟可乎。【文中子·事君篇】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 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【論語】子曰:可也?。 又【禮·內則】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【註】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 又所也。【禮·中庸】體物而不可遺。【註】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 又【字彙補】苦格切,音克。【魏書·吐谷渾傳】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【唐書·突厥傳】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 又叶孔五切,音苦。【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】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 又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【魏文帝·寡婦賦】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 又【集韻】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又讀作何。【石鼓文】其魚隹可。【風雅廣逸註】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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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的《雉子班》:知得雉子高蜚止,黄鹄蜚,之以千里,王可思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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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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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