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译判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延
译
判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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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26日 | 9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廿七日 | 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甲午 | 己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木火 | 土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延】延这个字具有积极向上的寓意,代表生命、事物、感情等的延续,同时寓意着长寿、健康、幸福的预示,表达了稳健发展、拓展探索、积极向上、进取的精神。
【译】译这个字的美好寓意涵盖了语言、文化、智慧、价值观等多个方面,用于起名可以体现人们对于信息传递、学识和心灵启迪的追求。
【判】判这个字能给起名带来公正、果断、分析、创新等美好寓意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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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 | 延 | 6 | 土 |
译 | 譯 | 7 | 金 |
判 | 判 | 7 | 金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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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8】 | 【27】 | 【27】 | 【8】 | 【34】 |
【金】 | 【金】 | 【金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
【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吉】 | 【凶】 |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(增长) 欲望无止,自我强烈,多受毁谤,尚可成功。 (半吉)
(增长) 欲望无止,自我强烈,多受毁谤,尚可成功。 (半吉)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其人性格刚强,正义感强,虚荣心中,缺乏同化力,有钢铁般的气质,人生多遭难。 (凶)
读音:yán |
繁体:延 |
笔画:6 |
部首:廴 |
延字是什么意思:延本义是指引申、伸展。有引进,请、迎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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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字详解:【唐韻】以然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夷然切,?音綖。【說文】長行也。 又【廣韻】進也。【禮·射義】孔子使子路執弓矢出延射。【儀禮·覲禮】?者延之曰升。【註】從後詔禮曰延。延,進也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長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延永,長也。凡施於年者謂之延,施於衆長謂之永。【班固·西京賦】歷十二之延祚。 又【廣韻】遠也。【史記·蒙恬傳】延袤萬餘里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?也。【疏】鋪?也。 又【正韻】納也。【前漢·公孫弘傳】弘起客館,開東閣,以延賢人。 又【集韻】及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賞延于世。 又【廣韻】稅也,言也。 又【韻會】遷延也,淹久貌。【左傳·襄十四年】晉人謂之遷延之役。【註】遷延,却退也。【張衡·西京賦】遷延邪睨。【註】李善曰:遷延,引身也。 又盤屈曰宛延。【揚雄·甘泉賦】颺翠氣之宛延。【註】宛延,長曲貌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閒也。【疏】謂閒?。今墓道也。【左傳·隱元年隧而相見註】隧若今延道。 又【韻會】州名。漢高奴縣,後魏置延州。 又地名。【左傳·隱元年】至於廩延。【註】廩延,鄭邑。?留酸棗縣北有延津。又【昭二十七年】延州來季子聘於上國。【註】季子本封延陵,後復封州來,故曰延州來。又【前漢·地理志】張掖郡有居延縣。【註】居延澤在東北,古文以爲流沙。 又姓。【後漢·延篤傳】篤,南陽人,爲京兆尹。 又【集韻】以淺切,音演。冕上覆也。【禮·玉藻】天子玉藻十有二旒,前後邃延。【集韻】或作綖。 又【廣韻】于線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延面切,?音羨。【集韻】延,及也。【張衡·西京賦】重閨幽闥,轉相踰延。望䆗窱以逕庭,渺不知其所返。【註】延言互相周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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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杜甫的《哀王孙》:长安城头头白乌,夜飞延秋门上呼 |
读音:yì |
繁体:譯 |
笔画:7 |
部首:讠 |
译字是什么意思:译:本义是翻译,把一种语言文字依照原义改变成另一种语言文字,也指阐述,解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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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字详解:【唐韻】羊昔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夷益切,?音繹。【說文】傳譯四夷之言者。【揚子·方言】傳也。又見也。【註】傳宣語卽相見。【禮·王制】北方曰譯。【疏】通傳北方語官謂之譯。譯,?也。謂?說外內之言。劉氏曰:譯,釋也。猶言謄也。謂以彼此言語相謄釋而通之也。越裳氏重九譯而朝是也。【周禮·秋官·象胥·賈疏】北方曰譯者,譯卽易,謂換易言語,使相解也。 又【正字通】凡詁釋經義亦曰譯。 又官名。【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】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。又典屬國屬官有九譯令。 又叶弋灼切,音藥。【張華·七命】語不傳於輶軒,地不被乎正朔,莫不駿奔稽顙,委質重譯。 【說文】本作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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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柳宗元所著《乐府杂曲。鼓吹铙歌。苞枿》蛮夷九译,咸来从。 |
读音:pàn |
繁体:判 |
笔画:7 |
部首:刂 |
判字是什么意思:判:分辨,断定。分开,显然不同。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决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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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普半切,音泮。【說文】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【玉篇】分散也。又【增韻】半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媒氏】掌萬民之判。【註】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又【周禮·秋官·朝士】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【註】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又【前漢·翟方進傳】天地判合。【註】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又斷也。【唐書·選舉志】試身言書判。又【韻會】宰相出典州曰判。又通作牉。【字林】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【儀禮·喪服禮】夫妻牉合。又通作泮。【史記·陸賈傳】自天地剖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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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字来源解释:出自隋代杨广的《纪辽东二首》:判不徒行万里去,空道五原归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