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与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延
与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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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27日 | 13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廿八日 | 未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乙未 | 癸未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木土 | 水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延】延这个字具有积极向上的寓意,代表生命、事物、感情等的延续,同时寓意着长寿、健康、幸福的预示,表达了稳健发展、拓展探索、积极向上、进取的精神。
【与】与这个字代表了和谐、平等、合作、敬畏与传承,是一种美好的人际关系与社会心态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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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 | 延 | 6 | 土 |
与 | 與 | 3 | 土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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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8】 | 【21】 | 【17】 | 【4】 | 【24】 |
【金】 | 【木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火】 |
【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明月中天)光风霁月,万物确立,官运亨通,大搏名利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伸张,迫害殊多,常见不安不满,有害脑疾、急变急死或境遇变动灾害繁多。 (凶)
读音:yán |
繁体:延 |
笔画:6 |
部首:廴 |
延字是什么意思:延本义是指引申、伸展。有引进,请、迎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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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字详解:【唐韻】以然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夷然切,?音綖。【說文】長行也。 又【廣韻】進也。【禮·射義】孔子使子路執弓矢出延射。【儀禮·覲禮】?者延之曰升。【註】從後詔禮曰延。延,進也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長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延永,長也。凡施於年者謂之延,施於衆長謂之永。【班固·西京賦】歷十二之延祚。 又【廣韻】遠也。【史記·蒙恬傳】延袤萬餘里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?也。【疏】鋪?也。 又【正韻】納也。【前漢·公孫弘傳】弘起客館,開東閣,以延賢人。 又【集韻】及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賞延于世。 又【廣韻】稅也,言也。 又【韻會】遷延也,淹久貌。【左傳·襄十四年】晉人謂之遷延之役。【註】遷延,却退也。【張衡·西京賦】遷延邪睨。【註】李善曰:遷延,引身也。 又盤屈曰宛延。【揚雄·甘泉賦】颺翠氣之宛延。【註】宛延,長曲貌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閒也。【疏】謂閒?。今墓道也。【左傳·隱元年隧而相見註】隧若今延道。 又【韻會】州名。漢高奴縣,後魏置延州。 又地名。【左傳·隱元年】至於廩延。【註】廩延,鄭邑。?留酸棗縣北有延津。又【昭二十七年】延州來季子聘於上國。【註】季子本封延陵,後復封州來,故曰延州來。又【前漢·地理志】張掖郡有居延縣。【註】居延澤在東北,古文以爲流沙。 又姓。【後漢·延篤傳】篤,南陽人,爲京兆尹。 又【集韻】以淺切,音演。冕上覆也。【禮·玉藻】天子玉藻十有二旒,前後邃延。【集韻】或作綖。 又【廣韻】于線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延面切,?音羨。【集韻】延,及也。【張衡·西京賦】重閨幽闥,轉相踰延。望䆗窱以逕庭,渺不知其所返。【註】延言互相周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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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杜甫的《哀王孙》:长安城头头白乌,夜飞延秋门上呼 |
读音:yǔ |
繁体:與 |
笔画:3 |
部首:一 |
与字是什么意思:与本义为赐予,施予,给予。还有友好、赞许、参加的意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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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正韻】?同與。【說文】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【六書正譌】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 (與)〔古文〕???【廣韻】弋諸切【正韻】弋渚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演女切,?音予。【說文】黨與也。【戰國策】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【註】與,黨與也。【管子·八觀篇】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 又【廣韻】善也。【禮·禮運】諸侯以禮相與。 又【增韻】及也。【易·說卦】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 又許也,從也。【論語】吾與點也。【管子·形勢解】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 又待也。【論語】歲不我與。 又【博雅】如也。【前漢·韓信傳】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【註】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【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】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 又施予也。【禮·曲禮】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卜】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【註】與,謂予人物也。 又助也。【戰國策】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【註】與,猶助也。 又類也。【周語】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【註】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 又以也。【詩·召南】之子歸,不我與。【朱註】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 又和也。【戰國策】內?不與,外敵不可拒。【註】?猶亂,與猶和也。 又用也。【詩·唐風】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【傳】無與,弗用也。 又數也。【禮·曲禮】生與來日。【註】與,猶數也。 又語辭。【禮·表記】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 又容與,閑適貌。【莊子·人閒世】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【註】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【註】索隱曰:言自得。 又【正字通】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 又不與,國名。【山海經】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 又姓。又【廣韻】羊洳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羊茹切,?音豫。參與也。【正韻】干也。【中庸】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 又縣名。【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】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【註】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 又【正字通】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【前漢·昌邑王傳】楊敞猶與無決。又【陳湯傳】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羊諸切【正韻】雲俱切,?音余。語辭。【論語】其爲仁之本與。【禮·檀弓】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【疏】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 又【詩·小雅】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【箋】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 又【論語】與與如也。【註】威儀中適貌。 又舒也。【前漢·禮樂志】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【註】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 又人名。【書·舜典】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【傳】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【釋文】與,音餘。 又山名。同輿。【山海經】敦與之山。【註】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【又】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【註】與或作輿。 又【集韻】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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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王勃的《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/ 送杜少府之任蜀川》:与君离别意,同是宦游人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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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考證:〔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謂簿書,挈其最凡也。〕 謹照原文謂字上增書字。挈字改契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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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