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林放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市
林
放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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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27日 | 23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廿八日 | 子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乙未 | 丙子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木土 | 火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市】市这个字作为名字的美好寓意可以是生意兴隆,交流和谐,热闹非凡,方便快捷,繁华现代等等。
【林】林这个字寓意非常丰富,代表着繁华盛世、净土仙境、生命力、宁静祥和、学识渊博、友谊永恒等美好寓意,可以用于起名字时表达对未来生活和价值的美好向往。
【放】放这个字有着自由解放、开放心扉、勇往直前、宽广包容、轻松愉悦、散发光芒等美好寓意,非常适合用于起名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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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 | 市 | 5 | 金 |
林 | 林 | 8 | 木 |
放 | 放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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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6】 | 【13】 | 【16】 | 【9】 | 【21】 |
【土】 | 【火】 | 【土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
【半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吉】 |
(六爻之数)六爻之数,发展变化,天赋美德,吉祥安泰。 (半吉)
(厚重) 厚德载物,安富尊荣,财官双美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大成之数)大成之数,蕴涵凶险,或成或败,难以把握。 (凶)
极易达到目的,成功发展,飞黄腾达,基础稳固安泰,心身健康可得幸福长寿。 (吉)
读音:shì |
繁体:市 |
笔画:5 |
部首:巾 |
市字是什么意思:市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;交易;商品买卖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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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字详解:【唐韻】時止切【正韻】上止切,?音恃。【說文】買賣所之也。【風俗通】市,恃也。養贍老小,恃以不匱也。【古史考】神農作市。【易·繫辭】日中爲市,致天下之民,聚天下之貨,交易而退,各得其所。【周禮·地官】五十里有市。【又】大市,日昃而市,百旅爲主。朝市朝時而市,商賈爲主。夕市夕時而市,販夫販婦爲主。【註】市,雜聚之處。又【冬官·考工記】面朝后市。【史記·平準書註】師古曰:古未有市,若朝聚井汲,便將貨物於井邊貨賣,曰市井。【漢宮闕疏】長安立九市。【張衡·西都賦】廓辟九市,通闤帶闠。 又【廣韻】買也。【爾雅·釋詁】貿賈,市也。【疏】謂市買賣物也。【論語】沽酒市脯。 又【管子·侈靡篇】市也者,勸也。勸者,所以起本。 又天市,市樓,軍市,?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】房心東北曲十二星曰旗,旗中四星曰天市,市中六星曰市樓。【正義】天市二十二星,主國市聚交易之所。一曰天旗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軍市十三星,在參東南,天軍貿易之市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新市縣,屬鉅鹿郡。 又司市,官名。【周禮·地官·司市】掌市之治敎政?,量度禁令。【註】市官之長。 考證:〔【周禮·地官】大市,日昃而市,百姓爲主。〕 謹照原文姓改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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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的《妇病行》:闭门塞牖,舍孤儿到市 |
读音:lín |
繁体:林 |
笔画:8 |
部首:木 |
林字是什么意思:林:长在一片土地上的许多树木或竹子,形容众多的样子,生生不息,旺盛。也指聚集在一起的同类的人或事物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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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字详解:【唐韻】力尋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犂針切【正韻】犂沈切,?音臨。【說文】平土有叢木曰林。徐曰:叢木,故从二木。平土,故二木齊。【詩·小雅】依彼平林。 又野外謂之林。【詩·周南】施于中林。 又山木曰林。【穀梁傳·僖十四年】林屬于山爲麓。 又【周禮·地官·林衡註】竹木曰林,水衡曰衡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林,君也。 又盛貌。【詩·小雅】有壬有林。 又林鐘,律名。【禮·月令】季夏之月律中林鐘。《周禮》作函鐘。 又羽林,星名。應劭曰:天有羽林,大將軍之星也。林喩若林木,羽翼,鷙擊之意,故以名武官。【前漢·宣帝紀】取從軍死事者之子,養爲羽林軍,號羽林孤兒。 又綠林,荆州山名。【後漢·劉元傳】諸亡命集于綠林。 又姓。【姓譜】殷比干後,避難長林山,因氏。又平王世子林開之後,望出南安。○按《說文》林自爲部,棼、楚等字从之,今倂入。 考證:〔【左傳·莊二十年】歌林鐘,舞大夏,以祭山川。〕 謹按此係左傳疏所引大司樂文,非係左傳原文。且周禮作函鐘不作林鐘,今謹改禮月令季夏之月律中林鐘。周禮作函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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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王昌龄的《塞上曲·其一》:蝉鸣空桑林,八月萧关道 |
读音:fànɡ |
繁体:放 |
笔画:8 |
部首:攵 |
放字是什么意思:放1、开放,如心花怒放;2、舒展,如放眉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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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字详解:〔古文〕匸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甫妄切,音舫。【說文】逐也。【小爾雅】棄也。【書·舜典】放驩兜于崇山。【疏】放逐。【左傳·宣元年】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。【註】放者,受罪黜免,宥之以遠。 又【書·武成】放牛于桃林之野。【疏】據我釋之,則云放。 又【禮·曲禮】毋放飯。【註】去手餘飯於器中。 又【左傳·昭十六年】獄之放紛。【註】放,縱也。 又【論語】隱居放言。【何晏註】放,置也,不復言世務。 又【孟子】如追放豚。【趙岐註】放逸之豕。 又【博雅】妄也。【玉篇】散也。【增韻】肆也,捨也。【正韻】廢也。 又【廣韻】分兩切【集韻】甫兩切【正韻】妃兩切,?音昉。同倣。學也。【玉篇】比也。【類篇】效也。【書·堯典】曰若稽古帝堯,曰放勳。【疏】能放效上世之功。 又【周禮·天官】食醫,凡君子之食恆放焉。【註】放,猶依也。 又【孟子】放乎四海。【趙岐註】放,至也。 又【集韻】分房切。方,或作放,倂船也。【前漢·禮樂志】神裴回若留放,殣冀親以肆章。 【說文】从攴作放。放字原从攴作。 考證:〔【前漢·禮樂志】神裴回若留放,殣冀親與肆章。〕 謹照原文與改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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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字来源解释:出自明代方孝孺的《蚊对》:生骂童子曰:“此非吾血者耶?尔不谨,蹇帷而放之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