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争处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实
争
处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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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21日 | 0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廿二日 | 子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己丑 | 甲子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土土 | 木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实】实是一个代表真实、可靠、力量和实力的字,寓意着诚实正直、追求成功、展示实力、勤奋实干以及踏实做人的精神。
【争】争这个字代表着追求进步、拼搏奋斗,是助力成功和成就的表现,同时也是不屈服于逆境、争取自由的象征。用于起名时,可以表达积极向上、勇于拼搏的美好寓意。
【处】处这个字寓意丰富,可以用于起名时表达善于处理事情、细心谨慎、有爱心等美好品质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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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 | 實 | 8 | 金 |
争 | 爭 | 6 | 火 |
处 | 處 | 5 | 金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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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5】 | 【22】 | 【19】 | 【12】 | 【33】 |
【土】 | 【木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 【火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多难) 风云蔽日,辛苦重来,虽有智谋,万事挫折。 (凶)
(秋草逢霜)秋草逢霜,困难疾弱,虽出豪杰,人生波折。 (凶)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少有成功的希望,有苦闷烦恼,易流转破乱,易招病痛,甚至有急变之灾祸。 (凶)
读音:shí |
繁体:實 |
笔画:8 |
部首:宀 |
实字是什么意思:实一般指充实、充满、实足。也指符合客观情况,真,真诚,诚实,坚实,坚强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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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字详解:〔古文〕宲?【唐韻】【廣韻】神質切【集韻】【類篇】【韻會】食質切,?音失。【說文】實,富也。从宀从貫。貫,貨貝也。【廣韻】誠也,滿也。【增韻】充也,虛之對也。【易·本義】乾一而實,坤二而虛。【孟子】充實之謂美,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。【宋程頤曰】心有主則實,實則外患不能入。 又華實。【晉語】華則榮矣,實之不知,請務實乎。【史記·商鞅傳】貌言華也,至言實也。 又物成實也。【爾雅·釋草】果臝之、括樓?昺疏。實卽子也。【禮·月令】季春,乃爲麥祈實。【註】謂於含秀求其成也。 又品物也。【左傳·莊二十二年】庭實旅百。【註】庭之所實?有百品,言物備也。又【襄三十一年】其輸之,則君之府實也。 又軍實。【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】齊社,蒐軍實。杜註祭社,因閱數軍器。 又【儀禮·特牲饋食】實豆籩。【註】謂取籩豆實之也。【周禮·春官·小宗伯註】豆實實於罋,簋實實於篚。 又具數也。【史記·始皇本紀】使黔首自實田。【註】謂令民自具頃畝實數也。 又【唐六典】凡里有手實法,歲終,具民之年與地闊狹爲鄕帳。 又驗也。【後漢·光武紀】使各實二千石,以下至黃綬。 又事跡也。【史記·莊周傳】率皆虛語,無事實。【韓非傳】反舉浮淫之蠹,加之功實之上。 又當也。【書·呂?】閱實其罪。【註】使與法相當也。 又是也。【詩·大雅】實墉實壑。 又姓。 又【正字通】脂利切,音至。與至同。【禮·雜記】計於適者曰:吾子之外私寡大夫不祿,使某實。【註】言爲計而至此也。 【增韻】實,亦作寔。【韻會】實寔分爲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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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赵壹的《刺世疾邪赋》: 原斯瘼之所兴,实执政之匪贤 |
读音:zhēnɡ |
繁体:爭 |
笔画:6 |
部首:刀 |
争字是什么意思:争1、一般指实现,立志,辩论,如只争旦夕;2、指争斗,竞争,较量,如斗丽争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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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字详解:〔古文〕??【唐韻】側莖切【集韻】甾耕切,?音箏。【說文】引也。从?。【徐鉉曰】音曳。?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【廣韻】競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 又【玉篇】諫也。 又訟也。【增韻】理也,辨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 又【集韻】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 又【廣韻】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【孝經·諫諍章】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【韻會】俗作争,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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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李清照的《如梦令·常记溪亭日暮》:争渡,争渡,惊起一滩鸥鹭 |
读音:chǔ |
繁体:處 |
笔画:5 |
部首:夂 |
处字是什么意思:处:指存在、置身、居住;决断;来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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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字详解:【唐韻】昌與切【集韻】【正韻】敞呂切,?音杵。【玉篇】居也。【詩·王風】莫或遑處。 又止也。【詩·召南】其後也處。 【廣韻】留也,息也,定也。 又居室也。【詩·大雅】于時處處。 又歸也。【左傳·襄四年】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 又分別也。【晉書·杜預傳】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 又制也。【晉書·食貨志】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?,而不能禁也。 又姓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《處子》九篇。【師古註】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【廣韻】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 又州名。【一統志】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 又【廣韻】讀去聲,昌據切。所也。【詩·邶風】爰居爰處,爰喪其馬。【魯語】五?三次。【註】次,處也。三處,野、朝、市也。 又【集韻】居御切。通據。人名,齊有梁丘處。 又通杵。【公羊傳·僖十二年】?侯處臼卒。【註】《左傳》作杵臼。 【說文】作処。 【廣韻】俗作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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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扬雄的《酒箴》:处高临深,动而近危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