奇俊宪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奇
俊
宪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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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19日 | 9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二十日 | 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丁亥 | 乙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火水 | 木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奇】奇字意味着非凡、罕见、乐观、神奇、瑰丽和珍爱。作为一个名字,奇能为孩子带来好运和特殊的个性。
【俊】以'俊'字命名,可以寓意才华横溢、美貌俊俏、充满朝气、英俊潇洒、聪慧伶俐、成就卓越等美好寓意,是一个非常好的名字选择。
【宪】宪这个字寓意着秩序、法制社会、正义、国家尊严等美好意义,是起名时的不错选择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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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 | 奇 | 8 | 木 |
俊 | 儁 | 9 | 火 |
宪 | 憲 | 9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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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9】 | 【17】 | 【25】 | 【17】 | 【33】 |
【水】 | 【金】 | 【土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
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吉】 |
(大成之数)大成之数,蕴涵凶险,或成或败,难以把握。 (凶)
(荣俊) 资性英敏,才能奇特,涵养性情,可成大业。 (大吉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顺利成功,易达目的,基础平稳,心身健全,可得长寿幸福。 (吉)
读音:qí |
繁体:奇 |
笔画:8 |
部首:大 |
奇字是什么意思:奇泛指一切奇特的、异乎寻常的人或事物。象征特殊的,稀罕,不常见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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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渠羈切【正韻】渠宜切,?音琦。異也。【莊子·北遊篇】萬物一也。臭腐化爲神奇,神奇復化爲臭腐。【仙經】人有三奇,精,氣,神也。 又祕也。【史記·?平傳】平凡六出奇計,其奇祕世莫得聞。 又姓。 又天神名。【淮南子·地形訓】窮奇廣莫,風之所生也。又四凶之一。【史記·五帝紀】少皡氏有不才子,天下謂之窮奇。【註】窮奇,卽共工氏。 又獸名。【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】窮奇?犀。【註】狀如牛,蝟毛,音如嘷狗,食人。 又江神謂之奇相。【江記】帝女也。卒爲江神。 又與琦通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居宜切,音羈。一者,奇也。陽奇而隂偶。【易·繫辭】陽卦奇,亦零數也。【又】歸奇于扐以?閏。 又隻也。【禮·投壷】一算爲奇。 又餘夫也。【韓非子·十過篇】遺有奇人者,使治城郭。 又數奇,不偶也。【史記·李廣傳】大將軍隂受上誡,以爲李廣老數奇,毋令獨當單于。 又奇?,一拜也。【周禮·春官】大祝辨九?,七曰奇?。 又奇車,奇邪不正之車。【禮·曲禮】國君不乗奇車。 又奇衺,詭異也。【周禮·地官】比長有辠,奇衺則相及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隱綺切。與倚通。依倚也。【前漢·鄒陽傳】輪囷離奇。 又【字彙補】倚蠏切。同矮,短人也。【後漢·五行志】童謠,見一奇人,言欲上天。 又叶古禾切,音戈。【宋玉·招魂】娭光眇視,目曾波些。被文服纖,麗而不奇些。 【說文】从大从可。別作①。俗作竒,非。①字从大从司。 考證:〔【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】窮奇犀?。【註】狀如牛,蝟毛,音如皡狗,食人。〕 謹照原文犀?改?犀。皡改嘷。〔【周禮·地官】奇衺則相及,徙于國中及郊。〕 謹照原文徙於國中及郊則從而授之二句相連,不便單引一句,謹改比長有辠,奇衺則相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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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李颀的《听安万善吹觱篥歌》:流传汉地曲转奇,凉州胡人为我吹 |
读音:jùn |
繁体:儁 |
笔画:9 |
部首:亻 |
俊字是什么意思:俊:1、相貌清秀好看,雄健,英武,如俊俏,2、指才智出众,高尚,杰出,卓越,才貌超群,如俊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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俊字详解:【唐韻】子峻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祖峻切,?音儁。【說文】材千人也。【馬氏曰】智過千人曰俊。【北史·蘇綽傳】萬人之秀曰俊。【禮·王制】司徒論選士之秀者,而升之學,曰俊士。又【月令】孟夏命大尉贊桀俊,遂賢良。 又與儁峻?通。【書·堯典】克明俊德。【註】俊同峻。 又同畯。【史記·宋世家】引書洪範,俊民用章,作畯民。 又通作駿。【史記·屈原傳】誹駿疑傑。 又與?同。【戰國策】世無東郭俊盧氏之狗。【註】又作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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俊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姜夔的《江梅引·丙辰之冬予留梁溪将诣淮而不得因梦思以述志》:俊游巷陌,算空有、古木斜晖 |
读音:xiàn |
繁体:憲 |
笔画:9 |
部首:宀 |
宪字是什么意思:宪指宪法,法令;效法,摹仿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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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字详解:【搜眞玉鏡】香重切。又莫報切。又呼困切。 (憲)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許建切,音獻。懸法示人曰憲。从害省,从心从目。觀於法象,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。接於目,怵於心,凜乎不可犯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小宰】憲禁于王宮。【註】憲謂表縣之,若今新有法令也。【詩·大雅】文武是憲。【箋】憲,表也,言爲文武之表式也。因憲爲表式之義,故人之取法,亦謂之憲。【書·說命】惟聖時憲。【傳】憲,法也,言聖王法天,以立敎於下也。【禮·內則】五帝憲。【註】法其德行也。 又【說文】敏也。【禮·學記】發慮憲。【註】言發計慮,當擬度於法式。【徐鍇曰】目與心應爲敏也。 又【諡法】博聞多記曰憲。 又【詩·大雅】無然憲憲。【毛傳】憲憲,猶欣欣也。【箋】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,達其意以成其惡也。蓋譏當時變亂舊章,創立新法。此憲憲二字,殆詼諧語,所以深刺之也。後人引訓憲字正文,以釋憲字,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,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。大抵字書訓義,多犯此病,不得不辨。 又州名。本樓煩監,唐置州。 又姓。出【姓苑】。【集韻】或作䩵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呼典切,音顯。【韻會】興盛貌。【詩·大雅】顯顯令德。【中庸】引《詩》作憲憲令德。【正字通】憲有顯示之義。 又叶虛言切,音軒。【詩·小雅】萬邦爲憲。叶上原閑軒。又【大雅】無然憲憲。叶上難。難,泥涓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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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左思的《三都赋》:而论者莫不诋讦其研精,作者大氐举为宪章 |